第24章
第二十四節。一地的所謂神祇在另一地被用作祭品。
這就足以證明他們的真實無神論。因為,每個城市和國家都有許多不同的神祇,而一個神祇又會毀滅另一個神祇,結果所有的神祇都被所有的人毀滅了。因為那些被某些人視為神祇的,卻被獻給其他所謂的神祇作為祭品和奠祭,而某些人的祭品反過來卻是其他人的神祇。例如,埃及人崇拜牛和一頭名叫亞皮斯(Apis)的牛犢,而其他人卻將這些動物獻給宙斯為祭。因為即使他們沒有獻上其他人所奉獻的同一隻動物,但獻上牠們的同類,似乎也等同於獻上同一隻。利比亞人以羊為神,稱之為阿蒙(Ammon),而在其他國家,這種動物卻被宰殺,作為許多神祇的祭品。2. 印度人崇拜狄俄尼索斯(Dionysus),將這個名字作為酒的象徵,而其他人則將酒傾倒出來,作為獻給其他神祇的祭品。有些人尊崇河流和泉水,尤其是埃及人特別尊崇水,稱之為神祇。然而,其他人,甚至那些崇拜水的埃及人,卻用這些水來洗淨他人和自身的污垢,並輕蔑地將用過的水倒掉。幾乎整個埃及的偶像崇拜體系,都由其他國家神祇的祭品組成,因此他們甚至被那些人嘲笑,因為他們將非神祇之物神化,而這些東西無論在其他人那裡,甚至在他們自己當中,都只是贖罪祭和祭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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